小鸡,中国法学院法律硕士生。刚踏入社会的她就加入了上海市一家著名法律事务所——K法律事务所。因为刚开始工作,很多实际经验都不是很足,经常会碰到问题。但是所长S和同事们对他都很是照顾,不是帮助小鸡解决问题,也愿意把一些经验教给小鸡。经过半年多的实习和学习,小鸡已经渐渐成为一个准合格的律师,欠缺的仅仅是一场成功的辩护。
这天,小鸡从所长S那接到一个案子。被告火山涉嫌一起谋杀案,想请K法律事务所给予帮助。
“火山,那不是和我初中同桌名字一样。”小鸡仔细翻了一下被告的资料,“原来还真的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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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2012年7月25日AM 09:00
地 点: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二法庭
法 官:邪帝
被 告:火山
辩护律师:小鸡
检 察 官:悠远
证 人:杨过
被 害 人:小龙女
案件介绍:7月3日当晚10:15,本市XX警察分局接到报警,XX宿舍楼301房间有一女子被杀。警察很快赶到现场。死者头朝房间里面趴在地上,头上有一滩血迹,一直流到地上,血迹已经凝固。旁边掉落一个玻璃花瓶。现场有一男子倒在尸体旁边,旁边掉落一个玻璃花瓶。房间里面没有被翻过的痕迹,应该是一起单纯的杀人案件。现场勘察,花瓶上留有该名男子的指纹。该名女子名叫小龙女,尸检结果表明,死者为头部被钝器敲击而死,死亡时间为晚上9:45-10:15之间。经过走访调查,该名男子与死者前段时间因某些原因曾经发生过争吵,当时还说要弄死她。
被告证词:我叫火山,是死者的邻居。7月3日晚上,我和朋友在延安西路酒吧喝酒,因为朋友临时有事,大概7:00的时候我和朋友就离开了那家酒吧。我就到地铁站乘地铁回家。大概是喝得有点多,我坐在地铁车厢的座位上就睡着了。我从杨树浦路下车,晃晃悠悠的回到自己家,正要掏出钥匙开门,看到对门301房间的门开着,里面的灯也亮着。这时从里面传来一声语音报时“现在时间,晚上10点整”,我还嘟囔了一句“我靠,10点了啊,原来我还真的坐过头,多坐了一圈”。因为之前和她吵了一架,想想有点后悔,何必呢,所以我就进了她家的门,想再和她好好谈谈。喊了几声却没人答应,过了玄关我转过头,我就看到她倒在地上,满头是血。因为我有晕血症,所以我就晕过去了。醒来的时候就看到警察站在我旁边了。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之后才知道我被指控杀人,但是我当时看到她的时候她应该已经死了啊。
证人证词:我叫杨过,是死者的男朋友。当天下午,她刚从澳大利亚回来,就打了个电话给我,约我晚上到她家里去。因为那天晚上我临时有事,所以8点半左右我离开了她家,大概是10点10分回到她家。看到门开着我还以为她知道我来了呢。但是一进到客厅,就发现她满头是血的死在客厅,旁边还倒着另外一个人。我马上就报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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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案件比较棘手,但是小鸡还是从里面找到了突破口,证明杨过就是这起杀人案件的凶手。请还原这起案件的经过。
PS:杨过和小龙女华丽的领完饭盒走了。“下部戏我还找你们。”^^
答案PM给了枫林火山1016,请代为发布
案件解释:上海4号线一圈的时间我百度到的是1小时30分,如有不同,按1小时30分计。而且问题是还原这起案件的经过,并不是证明杨过是凶手,那个是小鸡的事情。^^
答案:上海4号线一圈是1小时30分,所以火山听到10点的报时以为自己坐过头,多坐了一圈。实际上火山并没有坐过头。澳大利亚和上海的时差是2个小时,死者从澳大利亚回来,闹钟时间还没有拨回来,所以时间其实是晚上8点。杨过和小龙女因一时争执(原因不重要),拿起花瓶敲了小龙女一下。当时只是把小龙女敲晕,虽然满头是血,其实却还没有死。正在着急间,听见火山的声音,马上藏到了里间。这时候刚好语音报时,然后又听见火山的说话声,火山进来后看到这一幕竟然还晕过去了。“真是天助我也”。想到之前火山错判了时间,马上决定实施杀人计划,拿起花瓶让火山沾上指纹,并在10点左右回来把死者敲死,然后报警。
[ 本帖最后由 枫林火山1016 于 2012-7-30 16:50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