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南郊爆炸已致9死37伤
2011年11月14日 14:42
来源:西部网 西部网讯 记者从西安市委宣传部了解到,截至今天(11月14日)14时,西安市南郊小吃店爆炸事故已造成9人死亡,37人受伤。
11月14日上午7点37分,西安市科创路十字一个小吃店,由于液化气罐泄漏引发爆炸,冲击波伤及路边公交站侯车人员和行人。截至今天(11月14日)14时,此次爆炸造成7人死亡,31人受伤。
据了解,有3人接受治疗后离开医院,有34人仍在医院救治中。
【爆炸快讯 初步确定事故原因为液化气爆炸】消防队员已从事故现场发现3个高1米5的液化气罐,并且现场还存在液化气泄漏的迹象,事故发生原因基本确定为液化气爆炸。目击者说,之所以事故如此严重,是因为爆炸地点靠近公交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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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重大交通事故、煤矿事故之外,又一起出现严重伤亡的人为事故。
这既是事主的疏忽之过,也应该有监管程序上的缺失混乱和管理者的玩忽懈怠的责任。谁都知道应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格外小心,火车站的大幅标语是人人都见过的。对于煤气、天然气管道,人们知道要安装感应器,随时检漏。但这里的液化气罐,显然缺失了这样一个必须而简单的报警装置的保护。此外,液化气一般有一股难闻的异味,事故发生在早上七点多,小吃店应该是营业状态,所以为什么没有及时觉察泄露也应该得到认真调查。
不少事故都是由一些极不起眼的疏忽失误引发的。但正如一部有关灾难的系列片里的一句名言所说:"Disasters don't just happen. They're triggered by a critical chain of events." (灾难不会无缘无故地发生,不会由单一原因导致,它们总是由一系列的关键因素组成的链条所触发的)。唯有严肃负责的调查,调查清楚存在什么样的疏失,为什么存在这样那样的疏失,为什么没有最终避免疏失,存在的防范漏洞、监管责任,才能使人们避免重蹈覆辙。
如同打黑、打假、生产交通安全保障,习惯于玩忽责任无动于衷的有关部门,非在小疾积累到大患、非有重大事故发生后,才有积极行动、履行责任的动力和觉悟。依惯例,一次联合大检查的运动相信不久将会展开。相比扫黄抓赌抢摊贩,考虑油水因素之余,还是应该对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监管负责更上心些,尽可能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另,动车事故报告什么时候出台呢?会是一份能够切实堵漏,消除隐患,提高铁路安全的负责任的报告吗?
最后,并非题外话——去年造成11死2重伤的吉林通化“5-01”如家快捷酒店放火案近日一审判处了涉入纵火行动的三名被告死刑,一名死缓,其余无期至十年以上不等。据报道,两名案犯将汽油洒在酒店侧门附近及下面的台阶上点燃后即逃离现场。判决和事件处理结果显然把责任完全归于了这些个牵涉进来纵火行为的案犯。但是从另一方面讲,造成了如此惨重的后果难道是案犯的动机和所预期的吗?单纯是纵火行为能够完全负责的吗?没有纵火犯承担责任的克拉玛依和焦作的大火,人们应该还没有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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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freeabc 于 2011-11-15 01:18 编辑 ]